我的建筑可以在本月份关闭热火吗

导读 我的Kips Bay合作社的管理人员习惯性地将我们的供暖和制冷系统在城市规定的取暖季节结束前几周转换为空调。管理层声称改变系统是复杂而昂

我的Kips Bay合作社的管理人员习惯性地将我们的供暖和制冷系统在城市规定的取暖季节结束前几周转换为空调。管理层声称改变系统是复杂而昂贵的,所以一旦改变,直到下一季才会回来。去年,该建筑于4月转为空调。结果,在早春温度下降时没有热量,使许多租户感到寒冷。空间加热器对我们的电费账单无效且不利。租户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建筑物管理符合城市规则?

答:城市规定要求住宅建筑业主,包括租赁,合作公寓和公寓,从10月1日到5月31日加热他们的建筑物。在此期间,称为热季,如果室外温度在早上6点之间降至55度以下晚上10点,室内温度必须至少为68度;从晚上10点到早上6点,室内温度必须至少为62度。

“遵守这些要求是强制性的,无条件的,”安德森·基尔(Anderson Kill)律师事务所曼哈顿办公室的房地产律师安德鲁·瓦格纳(Andrew J. Wagner)说。

规则不会因为从热量转换到空调而变得麻烦或昂贵而改变。未能充分加热公寓的建筑物可能会受到罚款,处罚和遵守命令。租户不应该使用空间加热器,除了浪费电力外,空间加热器不是特别安全或有效。

未能保持高温也违反了适居性保证,这是适用于合作社和租赁租户的州规则。如果您的公寓在今年春天过去一直很冷,请记录一下这种情况何时发生,方法是将温度计贴在墙上并拍下日期和时间戳的温度照片。将信息写在日志中。请与管理代理商联系并提供此信息,并坚持认为该建筑遵循城市供热规则。你的邻居也应该这样做。

如果没有任何变化,请拨打311并报告该情况,或在线提交投诉。该市应派出一名检察官,他可能会发出违规行为。最终,租户可以在住房法庭提交所谓的惠普诉讼程序,法官可以命令该大楼遵守规则。但希望这座建筑能够在租户或城市的推动下重新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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