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应纳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导读 最近,小茹姐姐发现,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应该纳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信很多朋友都很感兴趣。所以今天,我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完善住房公积金

最近,小茹姐姐发现,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应该纳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信很多朋友都很感兴趣。所以今天,我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应该纳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具体细节。然后小茹姐姐会给大家讲一些具体的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很多网友表示,公积金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轻重不均。高收入行业公积金高,低收入行业存款比例低。“扶富不扶贫”的倾向越来越明显。网友呼吁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要以“公”字为头,真正让低收入群体受益。

不应该成为“富人基金”。

舆论认为,公积金作为一种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其初衷是“高收入人群不补贴,中低收入人群少补贴,低收入人群多补贴”,让普通劳动者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住得起房。但在目前的制度安排下,却陷入了“扶富不扶贫”的怪圈。

“风雨印记博客”认为住房公积金原本是针对中低收入群体的,但收入越高,收益越大,而收入越低,收益越小,结果成了高收入群体的“锦上添花”。不仅没有缩小贫富差距,反而进一步拉大了收入差距,这显然违背了其制度和社会公平的初衷。这种做法真正令人深恶痛绝的是,既得利益集团将公积金的“口粮”视为“加餐”。“专为”弱势群体设立的住房公积金,也被异化为“富人基金”,沦为少数既得利益者的“提款机”。

赖德视觉的微博认为,要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让公积金帮助更多的低收入人群,而不是变成高收入人群的变相福利。

应纳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根据署名“富春江观鱼”的博文分析,住房公积金社会不公的根本解决之道在于从源头上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从而缩小全社会的收入差距,尤其是降低垄断行业的高工资,从而缩小住房公积金的差距。同时要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让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现对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关怀,而不是为高收入人群锦上添花。至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标准,也要“限、扩、降”,对于工资水平较低的要提高最低标准;对于垄断行业,要设置上限,不要为了筹集更多的资金而采取“越多越好”的态度。

有网友建议,打破现行公积金“低存低贷”的利率规则,实行“高存低贷”的规则,即公积金存款利率高于银行存款,贷款利率低于银行贷款。这样,即使低收入人群不放贷,也不会招致利息损失,同时堵住了用低收入人群的利息损失补偿高收入贷款人的漏洞。

也有网友表示,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1999年颁布实施的,2002年修订至今已经过去了10年。这一时期暴露出的问题需要再次修正和完善。比如条例只规定了“逾期缴纳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处罚,却没有涉及多缴公积金,这无疑给了一些垄断企业擅自提高缴存比例的信心。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启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次修订的前期工作。只有加强监管的制度约束,提高违规的法律成本,才能规范监管行为

有网友评论称,此时各地政府纷纷选择推进公积金政策改革,这与目前的调控政策不无关系。但要朝着“额度更高、限制更少、审批更快、使用更灵活”的方向改革公积金政策。

签约“茂物书友会”的微博表示,“当很多城市出现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利好(楼市)政策时,就应该提上日程,谨防投机者利用公积金炒房。”

网友“中原勇敢世界”表示,“除了创新完善公积金制度,更关键的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认真解决收入分配差距大的问题,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人群收入,规范过度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只有通过收入分配、利益协调,不断夯实公平基础,公积金制度的运行才会更加可靠,惠及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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