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房,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盲审怎么算通过,盲审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第十三条 校学位办公室通过邮寄、专人送达等办法,在论文答辩前30天将“双盲”评审材料送交评审专家。
2、评审材料密封传递。
3、“双盲”评审的评阅意见须全部返回。
4、第十四条 “双盲”评审的评阅意见中,如只有1位评审专家认为所评阅的学位论文基本合格,但需修改后才能答辩,校学位办公室将及时向其指导教师及答辩申请人转达,指导教师应针对所提问题认真审查论文,提出是否按期答辩的处理意见;如2位评审专家对论文都提出修改后才能答辩的意见,该论文必须在3个月内修改完成,经其指导教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办公室同意后,进行论文答辩。
5、如只有1位评审专家明确认定论文未达到要求的,应由答辩申请人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否定意见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如要求答辩申请人限期内修改论文,并重新评审;必要时由校学位办公室增聘1位评审专家。
6、如2位评审专家(包括增聘的评审专家)的评语都是否定的,则该论文评审不合格,不能进行答辩,答辩申请人应在其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论文修改,半年后重新申请答辩,并进行二次“双盲”评审。
7、第十五条 通过“双盲”评审的学位论文评阅意见,校学位办公室将及时做隐名和保密处理,然后移交研究生答辩秘书,并按我校授予学位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进入下一步程序。
8、在答辩过程中,只有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秘书和相关工作人员对论文评阅材料拥有阅览资格,其他人员不能涉及。
9、第十六条 评审结果为推迟论文答辩者,在论文修改完成并经其指导教师同意后,及时送交校学位办公室,进行二次“双盲”评审。
10、原则上不变更原评审专家。
11、合肥工业大学学位论文“双盲”匿名评审暂行实施办法。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