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珠海跨市不动产登记办公室实施方案

导读 年底前,广深珠实现了不动产登记“跨城”。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广州、深圳和珠海三市开展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年底前,广深珠实现了不动产登记“跨城”。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广州、深圳和珠海三市开展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在广州、深圳、珠海开展“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103010年要求三市于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跨市通办”前期工作,12月底前实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跨市通办”。

跨城通信是基于实现不动产登记系统中的大数据共享、网上签约备案、网上缴税(费),以及电子证照、电子签名(名)等电子材料或技术在不动产业务中的综合部署和应用。003010要求三地登记机构加强与行政管理部门、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不动产登记系统与网上签约系统、网上纳税系统的对接,确保网上签约备案、缴纳税费全流程不见面即可办理。省直部门开发建设省级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负责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和公共支持服务(包括统一支付、电子签名(姓名)、统一物流),明确电子签名(姓名)与实物印章(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信息和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可以作为不动产登记的依据,让企业和群众可以少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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