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雇主提供住宿如何纳税?

导读 音频评论由于缺乏可用的住宿,为了吸引人才,许多雇主为员工提供免费住宿或租金优惠的住宿。对于位于偏远地区的公司来说尤其如此。在这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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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缺乏可用的住宿,为了吸引人才,许多雇主为员工提供免费住宿或租金优惠的住宿。对于位于偏远地区的公司来说尤其如此。在这些地区,人们通常不愿意搬家,除非他们有合适的住所。有时,雇主还在提供给雇员的住所中提供园丁、清洁工和其他设施。雇主提供的这些设施,在员工手里并不是免税的。税法中对这些便利的估价有规定,所得税术语中把这些便利称为“额外收入”。我们来讨论一下如何做到这一点。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设施在员工手中会被征税,不仅是提供给员工的时候,也包括这些设施提供给员工的任何家庭成员的时候。为了征收住宿税,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以及子女、雇员和受抚养人的配偶。所以,任何给员工父母的免费住宿,哪怕是在员工工作的地方以外,都会成为额外的津贴,所以要纳税。为此提供的住宿不仅包括住宅,还包括农家乐、旅馆、服务式公寓和招待所。

重要的是,雇主直接向雇员提供的设施,以及雇员因就业而间接提供的设施,都要纳税。所以雇主以外的公司提供给员工的住宿,也应该由员工纳税。

况且租房是职场新人的最佳选择。

税法对这些设施规定了不同的待遇,这取决于雇员是否是政府雇员,以及他是政府雇员还是国家雇员。对于政府雇员,如果相关政府免费为雇员提供住宿,额外津贴的价值应为相关政府已经为此类住宿规定的许可费。但政府向职工收回租金的,应当在收回租金的基础上,减少应纳税的在职津贴。无论所提供的住房是属于雇主所有还是由第三方租用,都应适用同样的待遇。

这项规定只适用于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员工。为政府所有的公司工作的雇员不被视为政府雇员。因此,公共部门或其他政府公司的员工应区别对待。如果提供住宿,应税收入将增加家具价格的10%,包括冰箱、其他家用电器、空调等的价值。但租金应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租金计算。

非政府雇员住房补贴的估价将取决于住所是由雇主所有还是通过出租。如果房租由房租支付,雇主为这些住所支付的实际费用,如果收回,将限于房租减去工资的15%作为额外津贴的价值。然而,如果住房为雇主所有,这一额外津贴的价值将取决于住房地区的人口,如2001年的人口普查和雇员的工资。

因此,如果住宿地点在250万人口以上的地方,则按员工工资的15%计算。如果城市人口在100万到250万之间,工资会降到工资的10%,其余的会进一步降到工资的7.50%。为此支付的工资将包括除昂贵津贴以外的所有月薪,除非它是同一形式的养老金计算的一部分。

如果员工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员工在这两个地方提供住宿,那么在一个地方花费的额外补贴应该只是在前90天。之后,具有特权价值的地方应该被征税,如果雇员继续保持住宿。

在酒店提供住宿的额外津贴金额,如为员工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提供住宿,限制为零,持续时间不超过15天。但在其他情况下,应按照员工工资的24%或其在酒店逗留期间实际支付的费用中的较低者计算。

非政府雇员无家具住房的估价规则应与上述政府雇员的估价规则相同。至于清洁工、饲养员、园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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