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10日内一次性向社会销售房屋

导读 宁夏银川市近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号文,明确了加强市场调控的八项措施,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落实商品房限购

宁夏银川市近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号文,明确了加强市场调控的八项措施,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落实商品房限购限售、差别化信贷等政策,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根据通知,银川市将在科学确定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年度用地规模的基础上,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坚决打击“囤地不建”行为,全面开展未建供地专项治理行动。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开发建设的,将严格依法处置。

银川市要求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10日内一次性向社会销售房屋,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销售,不得提高价格。取消房地产企业“正负零”预售以及住宅项目可以预售的相关政策。

银川将在主城区重点区域实施“限价、竞争性地价”的土地出让政策。对于以“限价、竞地价”方式供应的地块,确定的房屋销售价格将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房屋销售,不得超过备案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确定的销售价格。

同时,银川市明确首付比例第一套房和第二套房应分别不低于20%和40%;对购买两套以上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明确非宁夏籍家庭限购银川市商品房一套;银川市所辖三区新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的购房人,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满2年后方可转让。

银川还将降低现有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的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范围,加大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多渠道解决中低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在银川稳定就业的农民工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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