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公司AG涉嫌以低产出、长收益、短支付的模式非法集资

导读 连日来,不少地方发生房屋租赁企业“跑路”事件,租客、出租人上门维权,引发社会关注。上海、广州、海口等地已对住房租赁市场风险发出警示

连日来,不少地方发生房屋租赁企业“跑路”事件,租客、出租人上门维权,引发社会关注。上海、广州、海口等地已对住房租赁市场风险发出警示,如谨慎选择住房租赁企业,谨慎确认租赁价格等。业内人士表示,房屋租赁公司“AG低价”“长付短付”的经营模式涉嫌非法集资。相关部门应尽快破案,追缴受损资金,建立房屋租赁资金监管制度,推广阳光透明的“房屋银行”模式,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利益。

“AG低出”骗局

今年7月,贵阳的杨先生将新装修的新房委托给一家名为豫园居科技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企业办理租赁业务。根据杨先生出示的《贵阳市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甲方杨先生已于7月12日起将该房屋交付乙方豫园居科技有限公司保管,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1日。期间月租金3500元,支付方式为“一付一”。

一个月后,杨先生按时收到了第一个月的房租和一个月的押金共计7000元。然而,在第二个租金支付日(9月12日)之前,杨先生发现豫园居科技有限公司“逃”了。

103010记者联系到此前与杨先生对接的豫园居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高笑。高笑表示,公司位于贵阳市南明区中心广场3号楼和观山湖区大塘东园财富广场的两处办公场所已经荒芜,公司管理人员全部“出走”,其联系方式也被公司管理人员“涂黑”。

小丁是江苏应届毕业生,是杨先生家的房客。小丁说,他今年7月份去贵阳工作,在网上看到了玉渊居科技有限公司的出租屋信息,以2500元/月的价格与这家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一次性支付了13个月的租金,共计32500元。“交了一年多,房东只收了一个月。如果房东赶我走,我不知道这钱能不能还。”小丁说。

一方面承租人交了一年多的房租,另一方面出租人只拿到了一个月的钱。面对租赁公司的“失控”,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成了受害者。据了解,像、杨先生这样的受害者有数百人,他们通过建立“维权微信群”进行信息交流。粗略估计被骗金额约300万元。

同样,9月初,一家名为成都齐家一科技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企业负责人突然失踪,有700多名出租人和承租人维权。出租人陈女士介绍,成都齐家一科技有限公司按每月2400元的价格向她租了一套房子,然后按每月1400元的价格和年付款的方式租给承租人。在这个过程中,她从未见过承租人。

“很明显,每月亏损1000元。房屋租赁企业是为了慈善吗?”陈女士对成都齐家一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行为充满质疑.

“跑”之前很难识别

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AG低”“长收短付”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部分住房租赁企业披着“占领市场”、“扩大资金池”的外衣,在收支两条线上进行非法经营活动,隐蔽性极强,在未接到群众举报或“跑路”时难以识别。

贵阳市住建局租赁处处长熊凯表示:“近期,全国多地频繁发生房屋租赁企业负责人‘出走’的行为,损害了承租人和出租人双方的利益,从单纯的市场行为演变为社会问题。从商业角度来看,租赁公司采用这种模式是一种骗局,涉嫌非法集资。”

熊凯介绍,今年以来,贵阳市7家住房租赁企业采用“AG中低产出”“长收短付”的方式,涉及房源1000余套。他们的管理方法有些隐蔽,这是监管难的症结所在。“根据我们的调查,这家租赁公司的收入和支出是两条线在运作。事件发生时,钱早就送到了其他企业,出租人和承租人因不见面而被‘两边骗’。”熊凯说,“这些租赁公司在‘跑路’和群众报案前很难被识别,往往是‘跑路’后才被发现。”

“通过监管,我们发现部分房屋租赁公司存在‘AG低’、‘长收短付’等异常经营行为,我们也对其进行了约谈。一些租赁公司的负责人以扩大“资金池”和“迅速扩大市场份额”为由进行辩护。”熊凯说,采访中,这些企业没有“跑路”,也没有接到群众举报,主管部门很难判断其是否违法。

熊凯介绍,有些房屋租赁公司只对外开放。

执照,并没有资质证书,但是他们迅速扩张,即使在被约谈、查封后,仍然迅速更换办公地点,与主管部门“打游击”。

房屋托管需阳光化

受访者认为,近日住建部出台的《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或对规范住房租赁活动有所帮助。征求意见稿提出,针对房屋租赁企业“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行为,“房产管理等部门应当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加强对租金、押金使用等经营情况的监管”。受访者建议,在此基础上合理建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制度,推广“房屋银行”等阳光透明的房屋托管模式,保障出租人和承租人合法权益。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贵阳分所律师汪子龙认为,当务之急是对已发生的房屋租赁企业“跑路”案件尽快破案,对卷款潜逃的企业负责人进行追逃。“房东与承租人都是受害者,协调两者之间的矛盾成为难点,建议由当地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房东与承租人进行协商处理,化解社会矛盾风险。”汪子龙说。

熊凯介绍,贵阳市近期拟印发住房租赁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措施,对在贵阳市经营10套(间)以上存量住房从事租赁业务的房屋租赁企业的租金和押金进行监管。

贵州省房地产研究院院长武廷方认为,近年来在深圳、上海、贵阳等地推行的“房屋银行”做法,改变传统的委托经营模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都能更加放心。“以贵阳的‘房屋银行’为例,房东将闲置的房屋‘存’入‘房屋银行’,‘房屋银行’邀请出租人与承租人当面协商租赁价格,期间‘房屋银行’提供担保、设施维修等服务,并按月收取房租的10%作为利润。”武廷方说,目前贵阳的“房屋银行”收储了4763套住房,出租价格整体低于市场价30%,出租率达到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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