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寓类项目也迎来一线生机

导读 12月19日傍晚,广州市国规委在官方网站上挂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意见》指出,对于

12月19日傍晚,广州市国规委在官方网站上挂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

《意见》指出,对于此前发布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中“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服类物业,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规定的“商服类物业”,其限定对象再次进行了确认,即该文件公布之日(2017年3月30日)后土地出让成交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2017年3月30日之前(含当日)土地出让成交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不执行此条规定。

该《意见》自2018年12月20日起执行。

随后,住建委发布《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解读。

解读中进一步明确,2017年3月30日前(含当日)土地出让成交的(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或经公告确认土地出让成交日为准)房地产项目,其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销售对象,个人购买商服类物业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此外,2018年12月19日24:00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2018年12月19日24:00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称,新政将对公寓销售构成重大利利好,将扭转市场销售不佳的颓势,也将会盘活一大批符合放松资格的商办类项目。

利好公寓类项目的观点也得到广州克而瑞首席市场分析师肖文晓的认同。肖文晓表示,松绑之后,预计符合条件的公寓项目销售都有望摆脱之前的低迷状态,优质项目的成交量有望在短期内出现一个爆发期,不排除部分卖得好的公寓项目会顺势调高售价。

广州华南城市研究会副会长,房地产专家许学锋进一步表示,此前广州“330”政策限制公寓销售,对市场影响巨大,让商业地产处于一个低迷的状态,对房地产发展不利,此次政策松绑,比较合理,但如果彻底取消会更好,至于会不会影响到住宅市场,从投资角度来看,可能会分流一部分到商业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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