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多业内专家严明未来房地产市场并不存在投机空间

导读 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算数平均价格增速(%)此前统计局公布的11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算数平均环比增长0 98%,较

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算数平均价格增速(%)

此前统计局公布的11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算数平均环比增长0.98%,较10月下降0.04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0.25%,较10月增幅扩大0.6个百分点。

夏丹表示,从结构上来看,一线城市房价涨幅尚属平稳,二线和三线城市房价增速相对突出。但三线城市在缺少棚改货币化安置托底及需求经过一段时间的透支后,房价有较大下行风险。

总体来说,同比仍有上升,但环比出现微落。城市表现则各不相同,尤其厦门、温州等个别之前房价炒作城市价格有所回落。深圳环比、同比都有所下降,与其住房政策密不可分。

在此轮房价下跌的过程中,不乏有“高位被套”的案例。

有微博博主称,2017年2月7号640万元买入的房子,今年11月25日561.8万元卖出,算下来亏损了130万以上。

坚持房住不炒差异化调控将更明显

中长期来看,房地产的投资功能有望被剥离开来,不过对于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决心,并不需要质疑,未来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的微调或是主要路径。

从去年和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房地产的表述来看,仍然是强调要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坚持“房住不炒”。

“房地产调控在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讲得非常充分。今年不一定把去年讲的重新再讲一遍,没有必要。”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杨伟民表示,大家可能对房子太关心了,所以就有解读认为调控要放松了。房地产调控的政策没有变,关键就是要建立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在诸多业内专家看来,未来房地产市场并不存在投机空间。今年的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房地产政策的表述,相比去年更加简洁有力,并祭出了杀手锏——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教授刘晓光认为,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意味着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实施主体首次从中央层面深入到地市层面,这既有利于地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调和微调,又可以避免房地产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大起大落。

“当地市一把手成为责任主体来抓房地产调控时,房地产市场大的投机空间将不复存在,而将完全让位于满足市场刚性需求增长和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未来城镇化较快和对人口吸引力较大的城市,将更有可能实现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刘晓光称。

个税改革释放向租赁市场倾斜信号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发布,其中对于住房租金的表述也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房住不炒”的调控总基调。明确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贷的专项附加扣除,1500元/月的租金扣除额也高于1000/月的房贷扣除额,显示了调控导向。

在住房租金部分,暂行办法指出,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包括: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同时,办法明确: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如是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杨芹芹表示,大中城市租金扣除额度提高。暂行办法仅对租金的定额抵扣标准进行了调整,为大中城市的租房者提供了更高的扣除额度,最高可达每月1500元,更贴合实际,比房贷利息抵税的额度高出50%,切实为暂无住房的纳税人减负,充分体现了房住不炒的调控总基调,表明政府对于租房行为的鼓励,保障基本居住需求。

防止居民财富被房地产掏空

近期,中国人民大学国发院曾发布报告明确提到,中国消费者在房地产去库存中债务率大幅上升,消费基础受到严重削弱。新一轮去库存将储蓄存款相对薄弱阶层的可利用资金,基本上全部投入到了房地产市场。报告认为,目前居民财富基本上被房地产掏空,广大中产阶级和中下收入阶层被房地产套牢。而消费的核心支撑力不是高收入阶层,而是中等及中下收入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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