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IC发布房地产常见问题解答

导读 中央间接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CBIC)发布了一套常见问题解答(FAQ),其中澄清了购房者无法决定哪些商品及服务税税率适用于在建单位的剩余金额

中央间接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CBIC)发布了一套常见问题解答(FAQ),其中澄清了购房者无法决定哪些商品及服务税税率适用于在建单位的剩余金额。

财政部已于4月1 日降低了房地产行业的商品及服务税率,并给予建筑商选择一次性选择坚持旧价格或购买新价格的选择权。 目前的常见问题解答涉及房地产行业新的商品及服务税板块,并澄清了41个问题。 关于是否是新旧税率之间选择的买方或建筑商的问题,委员会澄清说,建筑商可以选择以12%的旧税率缴纳公寓建设税。

这可以在5月10日之前选择。 “如果建筑商没有选择继续按旧税率缴纳税款......适用于2019年4月1日或之后应向建筑商支付的所有(买方)分期付款的有效商品及服务税率应为1%或5%,取决于公寓是经济实惠还是其他经济实惠的住宅公寓,“它说。 如果建筑商选择坚持旧的费率,买方将不得不支付8%(负担得起)或12%(对于其他人)。在这种情况下,构建者获得输入税收抵免(ITC),应将其转嫁给买方。

几个月前,上层政策制定机构商品及服务税委员会曾建议在建造单位或准备入住单位的双层结构,而在售楼处尚未发出完工证明书(买家无需在已完成的项目上支付商品及服务税)。它规定经济适用房的消费税为1%,其他为5%。不会有任何ITC。新费率将适用于新项目(4月1日之后启动)和正在进行的项目。 常见问题解答列出了项目被视为正在进行的标准(建筑商可以执行一次性选择坚持旧费率)。

这些项目包括2019年3月31日之前开始的项目,未签发的完工证书,或未在3月31日或之前进行的项目的首次占用,以及已部分或全部在3月31日或之前预订的公寓。即使是仅获得部分职业证书的项目也将被视为正在进行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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